凡可用于海洋及陸地水域的科技創新作品均可參賽,包括總體裝備、配套設備、試驗測試等技術分類。
根據競賽安排,分為新概念創意設計(A類)、設計與制作(水面組B1類和水下組B2類)、技術難題求解(Q類)、前沿科技與產業發展挑戰(T類),作品名稱應按照業內命名規則或慣例明確表達出可實現的主要功能或用途。
A 新概念創意設計
1 比賽形式
新概念船舶與海洋裝備創意設計介紹和演示。
2 比賽地點
初賽和決賽在網上進行。
3 比賽說明
3.1 參賽作品要求
各參賽單位報名數量不限,每個作品參賽學生不多于5人,指導教師不多于2人。
設計方案應有功能原理創新或總體布局創新。通過設計說明書介紹主要創新點、計算過程、設計圖紙、實施途徑、應用分析等,設計說明書不得超過30頁(此外,說明書的技術介紹部分,不得含有參賽單位名稱及標識,便于后期組織網上盲評)。
參賽作品還需準備功能演示視頻,包含實物或三維模型信息。視頻制作應準備兩個版本,演示版時長不得超過2分鐘,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0M,完整版時長不得超過5分鐘,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G。
作品不得包含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由參賽單位負責審核。
3.2 比賽流程
如作品報名數未超過決賽階段預設數量,全部作品直接參加決賽,否則,將增加初賽來確定參加決賽的作品,并通過網絡直播方式抽簽決定入圍作品參加決賽的答辯順序。
初賽、決賽均由組委會組織專家通過網評進行,初賽階段,由專家根據作品說明書及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評分。決賽階段,專家根據答辯情況打分決定比賽成績,答辯總時不超過10分鐘,其中,作品闡述時間不超過5分鐘。答辯者須是報名的同組人員,不得由組外他人替代。
4 比賽規則
比賽采用專家評分方法進行,得分高者優勝,評分由創新性和可行性兩部分構成。
4.1 創新性評分滿分為80分,評分要素包括:
原理獨特性(包含但不限于航行、推進、控制等原理);
布局創新性(包含但不限于流體、結構、功能等布局);
方式新穎性(包含但不限于航行、下水、應用等方式);
要素集成性(包含但不限于文化、環保、成本等要素)。
4.2 可行性評分滿分為20分
根據參賽作品可能形成的任務能力與特點、應用前景、工程可行性等進行綜合評分。
4.3 最終得分
作品最終得分為每個評委給出的評分之和,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得分的平均值作為該作品的最終得分。如出現兩組及以上平均分相同的情況,采取計算總分再排名的方法決定獲獎名單。
5 獲獎情況
依據得分排名,按照組委會規定的各獎項獲獎比例,決定最終獲獎情況。
B 設計與制作
1 比賽形式
該賽項分水面組(B1)與水下組(B2)兩個類別分別進行比賽,參賽者須自主設計并制作作品參賽,通過網絡評審及答辯,按規則對作品完成各項功能的情況進行評定,決定名次。
2 比賽地點
初賽和決賽在網上進行。
3 比賽說明
3.1 參賽作品要求
各參賽單位報名數量不限,每個作品參賽學生不多于5人,指導教師不多于2人。
作品以答辯及視頻演示的方式展示,演示視頻應明顯標注得分動作。
水面組功能演示不提倡只表現航行性能,應側重展示各項作業功能,且不得目視直接操作,可采用自主控制、背對模型或異地等方式操作;水下組功能演示須首先具備可以入水下潛的基本能力,允許目視直接操作;制作方式不做限制,鼓勵參賽學生自主手工制作;系統遙控使用的無線電頻率應符合作品所在地區管理規定。
參賽作品提供作品說明書和演示視頻供評委參考,于組委會指定時間前上傳報名系統。設計制作說明書不得超過30頁,演示視頻時長不得超過5分鐘,大小不得超過1G。
參賽作品還需提交作品制作成本明細表,作為附錄放在作品說明書中,隨作品說明書提交給組委會。作品的制作成本需控制在5萬人民幣以內。
3.2 比賽流程
如兩類作品報名總數未達到預設決賽階段數量,全部作品將直接參加決賽,否則,將增加初賽來確定參加決賽的作品。
初賽由組委會組織專家通過網評進行,網評結束后,通過網上直播方式抽簽確定各作品參加決賽時的順序。
決賽階段以網絡答辯形式進行,每項作品的總時長不超過15分鐘,演示及匯報闡述時間不超過10分鐘。
比賽采用評委評分方法進行,得分高者優勝。
4.1 水面組(B1)評分規則
水面組分為功能評分和制作評分兩部分。
4.1.1 功能評分
滿分80分,具體評分項見表1所示:
表1 水面組功能評分項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作品的創新性 | 0-15 |
2 | 申報功能完成情況 | 0-30 |
3 | 同類作品相似功能比較 | 0-25 |
4 | 可實現的空中、水下等功能 | 0-10 |
4.1.2 制作評分
滿分20分,具體評分項如表2所示:
表2 水面組制作評分項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作品自主設計程度 | 0-5 |
2 | 設計布局及比例合理性 | 0-5 |
3 | 作品自制比例 | 0-5 |
4 | 材料環保、工藝合理、外型及涂裝美觀性等 | 0-5 |
4.2 水下組(B2)評分規則
分為指定功能和自選功能兩種類型,指定功能類得分由基礎得分、功能得分和制作得分3部分構成,自選功能為不需要完成指定功能類的其他作品,得分由功能得分和制作得分兩部分構成。
4.2.1 指定功能基礎評分
滿分40分,評分項如表3所示:
表3 水下組指定功能基礎評分項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航行器放航到位 | 0-5 |
2 | 下潛及懸停 | 0-5 |
3 | 水下返航 | 0-10 |
4 | 航行器上浮 | 0-5 |
5 | 航行器水面航行靠港回收 | 0-5 |
6 | 完成潛航過門路徑航行 | 0-10 |
其中1-5項為基礎分,滿分30,航行器能夠完成水面航行、下潛、懸停、潛航及上浮基本動作,能正常返航到回收區。
4.2.2 指定功能評分
滿分40分,具體評分項如表4所示:
表4 水下組指定功能評分項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采用自制的新推進設備 | 0-15 |
2 | 成功利用先進的導航控制方式 | 0-5 |
3 | 加載功能,如攝像裝置、水下定位裝置、機械手等 | 0-15 |
4 | 完成申報的其他其他非穿門航行動作,諸如繞樁、翻滾等 | 0-5 |
4.2.3 自選功能評分
滿分80分,如表5所示:
表5 水下組自選功能評分項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下水布放及回收 | 0-20 |
2 | 自選申報功能完成情況 | 0-40 |
3 | 類似功能的橫向比較 | 0-20 |
4.2.4 制作評分
滿分20分,如表6所示:
表6 制作評分項
序號 | 考核項目 | 分值 |
1 | 作品自主設計程度 | 0-5 |
2 | 設計布局及比例合理性 | 0-5 |
3 | 作品自制比例 | 0-5 |
4 | 材料環保、工藝合理、外型及涂裝美觀性等 | 0-5 |
4.3 最終得分
作品的最終得分為評委評分之和,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的平均值作為該作品的最終得分。如出現兩組及以上平均分相同的情況,采取計算總分再排名的方法決定獲獎名單。
5 獲獎情況
依據得分排名,按照組委會規定的各獎項獲獎比例,決定最終獲獎情況。
Q 技術難題求解
1 比賽形式
海洋裝備創新項目申報與研究。
2 比賽地點
初賽和決賽在網絡上進行。
3 比賽說明
3.1 比賽內容
針對中船集團下屬單位提出的技術需求,創造性地提出解決方案,效果好、成本低者優勝。相關方案經需求提出單位篩選后,開展交流,評審出最佳方案,開展技術合作。
3.2 參賽作品要求
各參賽單位報名數量不限,作品參與人員身份(技術人員、在校師生等)和數量不限。
依照技術難題描述,各參賽單位自主或聯合提交解決方案。
解決方案應針對具體的技術難題提出解決方案,要求思路清晰,能解決實際問題。由大賽組委會組織評審,優勝團隊與中船集團下屬成員單位簽署合同,項目團隊按照合同開展工作,獲得相應的經費。
參賽團隊提交的解決方案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并將保密審批表或提供保密承諾書(承諾提交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按照網站要求一并提交。
3.3 比賽流程
參賽選手根據組委會發布的需求描述,撰寫解決方案。在大賽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參賽。
項目設定報名截止日期,截止日期到后,由大賽組委會組織專家對每一個項目的所有解決方案進行函審或答辯評審,最多選擇1個最能解決問題的解決方案簽署合同,如果所有方案均不能解決難題,則通過其他渠道征集解決方案。
初賽階段由組委會組織專家通過網評進行,根據解決方案與需求的匹配性、解決問題的預期效果、經濟性等對參賽解決方案進行篩選。
通過網絡直播抽簽決定入圍作品決賽的答辯順序。
決賽階段為網絡答辯,由組委會組織專家根據介紹及答辯情況決定決賽項目是否能夠滿足需求。答辯者須是報名的同組人員,不得由組外他人替代。
4 比賽規則
項目評審時,聚焦是否能解決技術難題,成本是否較低。
作品最終得分為每個評委給出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得分的平均值作為該作品的最終得分。如出現兩組及以上平均分相同的情況,采取計算總分再排名的方法決定獲獎名單。
5 獲獎情況
依據得分排名,按照組委會規定的各獎項獲獎比例,決定最終獲獎情況。
T 前沿科技與產業發展挑戰
1 比賽形式
前沿科技研究與演示
2 比賽地點
初賽和決賽在網上進行。
3 比賽說明
3.1 參賽作品要求
各參賽單位報名數量不限,作品參與人員身份(技術人員、在校師生等)和數量不限。
特別聲明:申報書不得涉及國家秘密,提交申報書的同時,須同時提交保密承諾書掃描版,團隊所有人員簽字。
3.2 比賽流程
如作品報名數未超過預設決賽階段數量,全部作品直接參加決賽,否則,將根據初賽報名數量來重新確定參加決賽的作品數量。
初賽和決賽由組委會組織專家評審,專家根據申報書打分決定成績,初賽評比結束后,入圍決賽者有一次機會對申報書進行修改完善。
4 比賽規則
組建團隊,瞄準海洋防務、船海產業發展需要,以創新性思維提出科研項目設想或產品、產業構想,設計方案,能夠實現目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防務裝備技術,尤其關注前沿性、顛覆性、創新性強的項目,關注無人平臺、智能傳感、大數據、云計算的創新和應用;
(2)船海產業裝備技術,關注技術經濟、安全智能、綠色環保優化升級,關注深遠海、極地等方向;
(3)應用產業裝備技術,關注能源裝備、應急裝備、電子信息裝備、新型材料、環保裝備、基礎設施建設與工程裝備相關的產品和技術。
已在政府和軍隊渠道得到過支持的項目不得參賽。
優勝者將獲得證書,有機會與中船集團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科研或產業合作,高校學生納入中船集團人才儲備計劃中。
參加作品須將電子版申報書,在截止期內提交。
作品主要完成人分兩類,一類是在校本科生,第二類是其他人員;兩類申報書分別評審和排序。
比賽采用專家評分方法進行,得分高者優勝。
科研類項目評分標準由創新性、引領性和示范性、可行性和應用前景三部分構成:
?原創性,滿分為50分,考察在新概念、新裝備、新技術方面是否有新突破;
?引領性和示范性,滿分30分,考察對未來的裝備、技術和作戰概念發展等的牽引作用;
?可行性和應用前景,滿分為20分,考察從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應用角度看,對未來軍事能力提升貢獻是否明顯。
產品、產業類項目評分標準由可行性、發展前景、經濟效益三部分組成:
?可行性,滿分30分,考察項目涉及產品、產業發展是否能夠實現;
?發展前景,滿分30分,考察項目的發展前途是否足夠明朗、是否能夠達到一定規模;
?經濟效益,滿分40分,考察項目能否盈利,是否具備持續發展的潛力。
作品最終得分為每個評委給出得分之和,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得分的平均值作為該作品的最終得分。如出現兩組及以上平均分相同的情況,采取計算總分再排名的方法決定獲獎名單。
5 獲獎情況
依據得分排名,按照組委會規定的各獎項獲獎比例,決定最終獲獎情況。